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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聂郁琴平城区金地福苑7幢1单元3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号:04712)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作废。 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经查询我局登记中心档案资料,该房屋无查封,对不动产权登记有异议者,请自告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6日
申请人聂郁琴平城区金地福苑7幢1单元3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号:04712)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作废。
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经查询我局登记中心档案资料,该房屋无查封,对不动产权登记有异议者,请自告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