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3-07 15:31    

    申请人聂郁琴平城区金地福苑7幢1单元302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号:04712)遗失,现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作废。

    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已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经查询我局登记中心档案资料,该房屋无查封,对不动产权登记有异议者,请自告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