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稳定住宅用地市场,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136”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十五届十次全体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要求,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平衡、重点保障、稳定民生的原则和“增存挂钩”办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转型项目供地需求,促进节约、高效利用有限土地,促进大同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民生可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厚礼。 二、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大同市2021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244.1932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138公顷(商品住宅用地138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06.1932公顷。(详见附表1)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大同市是山西省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是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大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区县功能定位和城市发展战略,2021年度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的布局:按照“东连接、南拓展、西优化、北控制”的方针,围绕“中心城——大县城——特色镇”三个层次,优化打造“一核三区六城八组团”,每个组团规模适度、功能特点不同,共同构成大同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核心区域,逐步把大同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房地产开发优先鼓励土地储备开发用地供应;在保护古都风貌的前提下,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和危房改造项目,以加快危房改造和有机疏散旧城人口,优化中心城区的进程;鼓励房地产开发向重点发展中心镇集中;鼓励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工程,优先保障乡村振兴用地,达到均衡合理布局,促进供需平衡。(详见附表2) 四、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土地供应计划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逐步实现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制度化,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宏观调控的力度。一是建立土地供应计划执行的监督制度。定期上报计划实施情况制度和全市计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总结会。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定期向社会公示土地供应计划,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土地供应计划调整制度。需调整本市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指标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以达到供给引导需求、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的目的。 (二)加强土地供应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土地供应计划实施过程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必须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采用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社会公示制度、举报制度等,保证计划的实施和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 (三)建立城市建设用地适度供给的协调保障制度 组织领导方面,拟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住建、财政、审批等部门参加的住宅用地领导组,专门领导协调推进住宅用地供应中的各项工作。规划编制方面,按照大同市空间规划布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编制符合大同城市居住特色的规划设计条件,加强供后监管巡查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实施。财政保障方面,按照张强市长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研时要求,财政提前谋划,适时保障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的运行经费。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zrzy.dt.gov.cn 附表1和附表2: 附表3:
2021年度供地计划表1、2.xls
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