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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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7-09 16:40
标题: 注销公告 编号:202407025
文号:
时效:

注销公告 编号:202407025

发布时间:2024-07-09 16:40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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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规对已征收、拆迁(搬迁)的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工作,以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同市平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大同市平城区清远街道办事处已移交我中心的2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登记(清单附后),如对附表中房屋所有权证注销有异议者,请向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我局将对以上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将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兴梓园A区)

联系电话:7787138   7787183

房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同房权证字第FG030213号

城区县隍庙街2号公安宿舍2幢6单元4层10号

59.82㎡

住宅

同房权证城字第153331号

城区东花园里2幢1单元2层5号

57.44㎡

住宅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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