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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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04 16:21
标题: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107
文号:
时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51107

发布时间:2025-11-04 16:21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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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兴梓园A区)

联系方式:7787138   778718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冯兆锐

所有权

城区安益前街37号院安益北园15幢3单元3层7号

同房权证城字第FG007640

李素青

登记机构: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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