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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09 16:09
标题:
关于灵丘县二〇二五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时效:
关于灵丘县二〇二五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9 16:09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灵丘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灵丘县二〇二五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灵政征土字〔2025〕16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集体农用地2.28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同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338公顷。建设用地涉及灵丘县武灵镇高渠沟村和沙嘴村,具体位置以你县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5159公顷,作为灵丘县二〇二五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县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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