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4-18 10:11
标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3】002号
文号:
时效: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3】002号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1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大同市锐晟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MA0JWMJQ2C
- 工商注册号140200095093518
- 组织机构
- 税务登记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规罚字【2023】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增扩建违法行为。
-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增扩建部分按工程造价的10%处罚,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2022年3月大同市工程招标定额中心发布的《大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具体为: 1、地库未敷设充电桩线路,已责令其敷设充电桩线路,并出具承诺书限期完成。 2、部分楼座高度较审批增加,因为其地势东西走向落差大,导致部分楼座高度增加,但面积一致,建议不予处罚。 3、新增配电室354平方米,退距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因配电室属于小区配套公建,涉及整个小区的电力问题关系民生,所以不予拆除和没收。建议按工程总造价33.0134万元的10%,处罚款3.30134万元。 4、门房增建面积27平方米,建议按《大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每平米1485.14307元)的10%,处罚款0.400989万元。 总计:处罚面积为381平方米,罚款金额3.702329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3.702329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7
- 处罚有效期2023-04-17
- 公示截止期2024-04-17
- 处罚机关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200741057207M
- 数据来源单位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11140200741057207M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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