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10-11 17:16
标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2)009号
文号:
时效: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2)009号

发布时间:2022-10-11 17:16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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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相对人名称大同市御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551458384Y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
  • 税务登记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规罚字(2022)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未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增扩建行为
  •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该项目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按期改正违法建设部分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工程造价依据现行的《大同市建筑工程造价标准》执行。具体为: (一)S2居住地块: 1、27#-43#共计17栋住宅楼存在户型调整、位置偏移、增扩建等问题,以上17栋住宅共增扩建面积2461.97平方米,按工程造价(每平米1950元)的5%处罚款24.004208万元。 2、增建换热站、5处公建用房和多处地库、自行车库入口,以上共增建1287平方米,按工程造价(每平米1650元)的5%处罚款10.61775万元。 S2地块总计罚款34.621958万元。 (二)S1商业地块: 1、两栋商业楼东、西侧山墙缩减,3层部分局部南扩,但整体核算建筑面积未增加,A#商业楼扩建680.3平方米,B#商业楼扩建534.3平方米,共计1214.6平方米,按照工程造价(每平米1650元)的5%处罚款10.02045万元。 2、增建2处地库入口,1处自行车库入口,1处警务室,共增建180.4平方米,按工程造价(每平米1650元)的5%处罚款1.4883万元。 S1地块总计罚款11.50875万元。 总计:增扩建面积5143.97平方米,罚款46.130708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46.13070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2-10-10
  • 处罚有效期2022-10-10
  • 公示截止期2023-10-10
  • 处罚机关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200741057207M
  • 数据来源单位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11140200741057207M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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