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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16:02
标题: “预告登记”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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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小知识

发布时间:2024-11-29 16:02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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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不动产预告登记也叫做预登记,是相对于本登记而言,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1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因此,预告登记是一种保障将来物权能够实现的登记行为。

【预告登记的作用及时效?】

预告登记,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房产交易风险,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也就是说做完预告登记,即便开发商、卖家把这个房子再卖第二次,也不会发生物权效力(房子依然还是你的)。但是,预告登记的有效期限并非无限长,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为什么要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还要再办理预告登记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为了加强对预售房屋的监管、掌握交易信息、保护交易安全而设立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根据备案办法,交易双方完成商品房预售备案后,出卖方不能将房屋再次备案至他人名下。预告登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类型,目的在于保障买受人将来物权的实现。在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需持有已经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因此,商品房备案登记通常是预告登记的前置程序。

所以在完成预售合同备案的同时办理预告登记,能够更好地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可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1)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4)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预告登记收费吗?】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的规定,免收不动产预告登记费用。

【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我能自己来办预告登记吗?】

预购商品房的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如注明xx日内配合办理预告登记的,待约定期过后,购房人才能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如何注销?】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预告登记权利人或生效文书记载的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注销。

2024年11月20日

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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