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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办事流程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6-09 10:05
标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之补证办事指南
文号:
时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之补证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09 10:05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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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提出申请补发。

【申请主体】

不动产权利人单独申请

【要件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或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遗失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免费邮寄无需现场领证)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收取工本1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每增加一本证书,额外收取工本费10元/件。

【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条款名称

条款内容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条例

第一章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申请条件】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办理地点一】:山西省大同市文盛街兴梓园A区44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联系电话】0352-7787183   7787137

【办理地点二】

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与天和路交叉口大同市政务大厅三楼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352-5020200

【办理机构】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附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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