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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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2 16:49
标题:
泰和苑未退还装修保证金
文号:
时效:
泰和苑未退还装修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02-22 16:49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诉求编号:D20240220000897
诉求标题:泰和苑未退还装修保证金
诉求内容:张女士来电反映:她是泰和苑4-3-12的住户,户主:王国华,已经拆迁,2023年拆迁安置到观城壹号小区,2023年11月29日在大同市产权办登记了泰和苑小区装修保证金退费,工作人员告知两个月就可以收到费用,但是一直没有收到,不清楚原因,张女士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未退还装修保证金的问题。
处办单位: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办回复:张女士: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前往大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申请退还维修基金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诉求记录严重不属实,建议转市住建部门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留言时间:2024年02月20日
回复时间: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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