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25 16:59
标题:
关于广灵县二〇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时效:
关于广灵县二〇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25 16:59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灵县人民政府:
你县申请的二〇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集体农用地13.1883公顷(其中耕地13.1786公顷)、未利用地0.9160公顷,共计14.10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建设用地涉及作疃镇将官庄村、宜兴乡直峪村土地,具体位置以你县人民政府上报资料为准。上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1043公顷,作为广灵县二〇二四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三、你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依法供地。
2024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APP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