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科室职能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7-29 09:07
标题:
关于调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管职责的批复
文号:
时效:
关于调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管职责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7-29 09:07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管工作职能的请示》(同建村(2019)19号)收悉。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厅局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晋建村字(2018)356号),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工作职责,经2019年11月19日市委编办室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村镇规划科承担的“负责县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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