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02 10:12
标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208
文号:
时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208
发布时间:2025-12-02 10:12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晋(2023)大同市不动产第0101619号 |
张传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40213026003GB00043F00080028 |
城区魏都大道岳秀园小区8幢2单元6层12号 |
依据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2025)晋0213执恢6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晋0213执恢636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 |
登记机构: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APP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