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3-31 16:21
标题: 注销公告(第三百零四批) 编号:20260357
文号:
时效:

注销公告(第三百零四批) 编号:20260357

发布时间:2026-03-31 16:21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

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规对已征收、拆迁(搬迁)的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工作,以提升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同市平城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总指挥部已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所对应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登记。如对附表中房屋所有权证注销有异议者,请向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我局将对以上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原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将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同市平城区文盛街兴梓园A区)

联系电话:7787138  7787183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同房权证市字第城区004934号

城区友谊街2号院1幢2单元3层6号

96.85㎡

住宅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3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