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2-08 16:10
标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土罚字【2023】004号
文号:
时效: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土罚字【2023】004号
发布时间:2023-12-08 16:10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110390986X
- 工商注册号140200100003871
- 组织机构
- 税务登记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土罚字【2023】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内容1、责令你单位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的周士庄村3.08亩集体土地退还周士庄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上榆涧村305.19亩集体土地退还上榆涧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唐家堡村17.49亩集体土地退还唐家堡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路家庄村174.86亩集体土地退还路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上高庄村151.92亩集体土地退还上高庄村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中高庄村177.84亩集体土地退还中高庄村村民委员会。 2、对你单位违法占用的耕地337240平方米(505.86亩),处以28元/㎡的罚款,计人民币9442720元;对违法占用的其他农用地173313平方米(259.97亩),处以18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119634元;对违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共计43033平方米(64.55亩),处以8元/㎡的罚款,计人民币344264元。共计罚款人民币人民币12906618元。
- 罚款金额(万元)1290.661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11
- 处罚有效期2023-12-11
- 公示截止期2026-12-11
- 处罚机关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200741057207M
- 数据来源单位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11140200741057207M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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