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2-28 16:11
标题: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3)010号
文号:
时效: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公示表 同规罚字(2023)010号

发布时间:2024-02-28 16:11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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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相对人名称大同市华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200575969445C
  • 工商注册号140200100012324
  • 组织机构
  • 税务登记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规罚字(2023)010号
  •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在和阳街南侧建设九龙聚四合院项目的增扩建行为。
  •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4#沿街建筑二层檐廊外扩0.4米,扩建面积18.55平方米;1#居住院落东、西房增建2处檐廊,面积26.62平方米;2#居住院落东、西房增建4处檐廊,南房增建1处檐廊,面积93.52平方米;4#居住院落南侧增建1处戏台,面积12.3平方米;6#居住院南侧入口扩建面积9.8平方米;以上五项共扩建160.79平方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按超建工程总造价29.472807万元的5%,处罚款1.47364万元,工程造价依据《工程结算书》执行。 2、6#居住院落东房外扩0.4米,扩建面积7平方米。依据大同市华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每平米单价 12000元。认定该扩建部分价值为8.4万元,予以没收。 共计罚没款9.87364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1.4736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3-12-11
  • 处罚有效期2023-12-11
  • 公示截止期2026-12-11
  • 处罚机关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0200741057207M
  • 数据来源单位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11140200741057207M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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