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2-27 11:27
标题:
2.3.1.2产权转让成本的透明度
文号:
时效:
2.3.1.2产权转让成本的透明度
发布时间:2024-12-27 11:27
来源: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3.1.2产权转让成本的透明度
方法论释义:公布产权转让的成本
工作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两文件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免收和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对契税和印花税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免费提供所有登记类型的收费告知单(包括登记费和税率表),并在网上公开供企业市民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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